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国仁、周连景
委 员:丁刚毅、黄河燕、张磊、薛静锋、奚英伦、刘驰、韩锐、学生代表
二、参评范围
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奖学金分配方案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基数取自2024年9月10日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数据,总基数为1382人。
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
2022级、2023级硕士分为特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与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4级硕士研究生直接获评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设定标准
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配方案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博士分为特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与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4级博士生直接获评博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说明:全日制非定向科研经费博士可参加同年级博士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按每年每人7000元分配,超出部分由导师利用自有经费补足。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设定标准
四、申请条件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二)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位课程(指: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五、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法
参评对象按各个年级分别按总分排名确定入围人选。
2019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总分计算办法为:
总分 = 学术成果加分 + 社会活动加分。
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总分计算办法为:
总分 = 学术成果加分 + 社会活动加分。
(一)成果加分规则
1、论文加分
由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与篇数来确定加分总和。其中,单篇论文量化指标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
(1)基础分计算方法:
①第一层次论文积40分;
②第二层次论文积25分;
③第三层次论文积8分。
(2)附加分计算方法:
ESI高被引论文积20分。
其中,高水平学术论文原则上参照《计算机类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重点(顶级、重点)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2021升级版(www.fenqubiao.com)。层次划分以《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 为准。
2、科研获奖加分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所获奖项为团体奖时(需有个人获奖证书),排名第1、第2、第3名(只计本校研究生排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10%,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0。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3、创新竞赛获奖加分
获国际、全国高水平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竞赛目录参考《研究生高水平创新竞赛列表》(附件5),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
4、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一项计6分,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一项计2分。
5、出版论著/软件著作权
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论著一本计8分,获得软件著作权一项(有证书)计2分。
6、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参与编制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含国军标)(有本人信息)计40分。
7、在“三报一刊”上公开发表作品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政策专报获上级部门批示或采纳计40分。
(二)社会活动加分
1、研究生干部加分
2、党支部书记、组委、支委加分
3、其他社会活动加分
研究生社会活动加分可累加,但加分上限不得超过10分。研究生干部加分由主管领导及辅导员考核加分,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1)。党支部负责人参考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情况表,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1)。其他社会活动加分原则将在具体活动发布通知时公布。
六、其他事项
1、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已用于获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高水平学术论文认定层次时,按照就高原则。同一论文被不同期刊或不同会议论文集收录时,按最高加分类别加分一次。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会议论文以会议召开日期为准。
4、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5、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各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各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学年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学年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
7、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时,申请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若有相关成果填报,需要提交纸质版《申请审批表》。2024级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但必须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申报。
七、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符合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月10日9:00-10月17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4)。
申请人需在系统填写材料清单如下:
1.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24年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
3. 支撑材料(附件4.bat365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24年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要求);
上述材料请一起压缩合并上传至《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
申请人需在10月18日当天将《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学院干事杨老师处,递交地点:中心教学楼1419房间。
超过报送时间提交的材料(系统申请、纸质版任一项)不予受理。
10月18日-31日:学院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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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